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分局对自愿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合同信用情况系统测评及审核、违法违规等失信情况查询和实地核查,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示2023年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家,其中首次公示企业11家、继续公示企业2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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