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甬高新〔2022〕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街道、专业园初审盖章后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审核后,提出2022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拟补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22年3月18日起至3月24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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