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我局对自愿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违法违规行为等失信情况查询和实地抽查,并经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向社会公示宁波技冠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继续公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期两年,从公示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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