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发明专利权利人:
为提高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明专利及产业化资助实施细则》(甬高新办〔2013〕45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9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的通知》(甬市监知发〔2019〕335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9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市监知发〔2019〕3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领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利人需是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个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相关发明专利资助标准进行资助。《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明专利及产业化资助实施细则》
三、提交资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原件(供核对)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更名企业还需提交更名通知书(盖公章)。
3、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扉页、盖公章)、原件(供核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珈怡
电 话:89289256
地 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927)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6月30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材料科技城)分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发明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
为提高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明专利及产业化资助实施细则》(甬高新办〔2013〕45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9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的通知》(甬市监知发〔2019〕335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9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市监知发〔2019〕3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领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利人需是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个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相关发明专利资助标准进行资助。《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明专利及产业化资助实施细则》
三、提交资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原件(供核对)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更名企业还需提交更名通知书(盖公章)。
3、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扉页、盖公章)、原件(供核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珈怡
电 话:89289256
地 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927)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6月30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材料科技城)分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发明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
发明专利权利人名称 | ||||||
申请人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居住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个人)的 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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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补助项目 | ||||||
序号 | 发明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期 | |||
1 | ||||||
合计 | ||||||
证明材料目录 (证明材料随申请表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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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企业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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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分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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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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