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9〕31号)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保税政〔2019〕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2020年度财政扶持资金兑现进度,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网上申请办理。
一、申请条件
(一)2020年度,企业实际入库增值税和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文化类企业达到50万元以上即可);
注:1.金融类金融、人力资源和文化企业可将年度实际入库个人所得税纳入计算范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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