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国际贸易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保税政〔2016〕6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如实申报、象保合作区投资促进部、综合管理部综合审核和综合评定后,现将申请2020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10批)的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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