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7〕4号)、《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甬保税政〔2017〕57号)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保税政〔2015〕8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如实申报、象保合作区投资促进部、综合管理部综合审核和综合评定后,现将申请2020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13批)的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宁波兴富先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 |
2 |
宁波兴富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保税区 >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baoshuiqu/quguanweihui/2020/0928/2934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