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7〕4号)、《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甬保税政〔2017〕57号)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保税政〔2015〕8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如实申报、象保合作区投资促进部、综合管理部综合审核和综合评定后,现将申请2020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11批)的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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