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内各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宁波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意见的通知》(甬建市发〔2006〕272)及《关于在全区建筑工地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甬保建〔2006〕49)等文件精神,经过近10个月的试运行,劳务分包制度已在我区全面建立,群体性、恶意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明显减少,民工工资管理日趋规范,总结试运行的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务分包制度,特提出如下实施细则,望遵照执行。
附:《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七年九月五日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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