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安〔2005〕3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区自2002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及温鹿政办[2002]102号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分步实施,堵疏结合,总体推进”的统一部署,依次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是,由于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整治工作尚未深化到位,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因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温安委〔2005〕10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标准等业务知识,按照《通知》要求,搞好宣传培训、检查整改、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