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安办〔2006〕40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根据鹿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鹿城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温鹿安〔200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各街道、乡镇和区有关部门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考核单位
2006年度与区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各街道、乡镇和区有关单位。
二、检查考核内容
按2006年度《鹿城区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鹿城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