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安办〔2006〕32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使人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6〕32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长假是人流物流的高峰期,也是安全防范的重点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前后的安全工作,加强领导,整改隐患,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街道、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目前开展的“铁网三号行动”,对辖区企业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查漏补缺,深入整治,特别是对市、区级重大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管和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类隐患不回潮、不反弹。各有关部门根据对主管行业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场所、部位和环节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要对重要景点、娱乐场所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对景区餐馆、酒店的餐饮经营项目加强检查,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二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力度,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无证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码头、渡口等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进行实时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