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设和台账管理的通知 温鹿安办〔2005〕18号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设和

台账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区生产安全事故高发,1-9月份,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从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制度建设和台帐管理等方面,问题较为严重。为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了《各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台账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台账管理》,供你们参考。希望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椐实际情况,建章立制,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

工作制度和台账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各街道、乡镇和各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初。根椐工作需要和紧急任务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正职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主持,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村、居或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居或部门、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经验交流;分析本辖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一下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和办法。

  (四)会议可以采取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会等形式,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大问题研究要形成会议纪要,对作出的决定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或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重大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指挥与协调处置工作。

  (二)分管副职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正职负责辖区、系统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受正职委托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督促村、居,有关部门科室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经常带队检查辖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要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四)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居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对各岗位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要根椐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制。为了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及时与各村、居和所属部门、科室以及辖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管理工作指标、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事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街道、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椐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各街道、乡镇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必须定期带队检查本辖区或本系统的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定计划,确定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综合性的检查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辖区或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众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648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