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安全监察中队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安全监察中队:
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察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安全监察中队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安全监察中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
二、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