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鹿城区安监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大队)、安监中队:
今年是“作风建设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这对于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树立新形象,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安监实际,特制定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开展“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要求。一是深化认识,使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统筹兼顾,通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五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真抓实干、团结创新的形象,道德高尚、清正廉洁的形象。
(二)主要内容。今年,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要大兴“六风”,即: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务实工作之风、大兴依法行政之风、大兴团结和谐之风、大兴廉洁之风。
1、大兴学习之风,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题教育活动。制定集体与个人学习重点篇目,组织进行集中学习,鼓励个人业余时间开展自学。领导班子成员要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调研,写好调研文章;一把手要上一次专题党课。
2、提高行政效能,开展行政审批大提速活动。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完善审批服务流程。
3、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评议“满意不满意”活动。召开行风监督员、行业协会、街道乡镇代表、企业代表等座谈会,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与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及时进行整改。
4、推行阳光投诉,开展“执法为民”现场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接受信访投诉,并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促进和谐”为主题的下访活动。组织一次深入基层调研活动,以“调研月、蹲点周”活动为主载体,下基层、下企业,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6、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办好“廉政食堂”。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定点制、定额制、自助制、公示制,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继续办好廉政食堂。
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局机关的学习、开会、办事、办文、公车管理、上下班、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构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和谐有序机关。
(三)时间安排。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