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成立“7·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7月20日上午11时30分许,位于锦绣路3#地块Ⅱ标段由温州市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安置房工程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一工人于11时30分许被人发现躺在2号楼一升降机轨道井下的篱笆上,随即被送往附一医进行抢救。经附一医诊断为高处坠落伤,颅内出血,全身多处复合伤,心跳呼吸骤停,因抢救无效,于2007年7月20日12时10分宣布死亡。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经鹿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成立“7·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名单如下:
组长:蔡 愷 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员:瞿 省 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