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今年6月份,是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开展好今年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民众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推进鹿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转发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07〕6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5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结合”(即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结合全员培训工程,结合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两个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等内容,开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三次跨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安排
鹿城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从5月中旬至7月上旬,具体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制定活动计划,落实活动项目和具体牵头单位、责任人,组织发放宣传资料与宣传品。
2、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5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归档。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3、举办安全生产大型综合文艺晚会。
4、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曝光活动。
6、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知识竞赛。
8、开展“安康杯”系列竞赛活动。
四、活动要求
1、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开展好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各单位可根据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安全科普和工伤保险知识竞赛,以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等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