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
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近期,一些地方生产、销售、使用劣质安全帽,给建筑工地一线工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监局,下发紧急通知,就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监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区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时间安排:2007年7月20日—10月31日。
二、重点行业与内容
(一)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行业是矿山、化工、建筑施工(含高处悬挂作业)、冶金以及制造加工(船舶修造)业。
(二)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防护用品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特种工作服、安全鞋(靴)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三)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1、生产企业有无“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
2、经营企业有无销售“三无”产品;
3、矿山、化工、建筑施工(含高处悬挂作业)、冶金以及制造加工企业是否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障,并有效实施了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规范化管理;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培训与监督。
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