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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温州市鹿城区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温州市鹿城区中小企业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 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中、小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改进监管方式,消除中、小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推进“平安鹿城”、“和谐鹿城”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整治工作要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重新评定A、B、C、D四类企业,对分类评定确定的C、D两类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要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方案》和《温州市鹿城区2007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的危化品和矿山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活动,使C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0%以上,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8%以上。同时,对C、D两类企业中存在严重隐患的,各街道、乡镇要及时梳理确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库,实行跟踪管理。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或整改难度较大、需区安委会协调整治的隐患企业,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实行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专题进行认真研究,抓紧制订中、小企业隐患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由分管副区长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要深入进行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