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广办〔2004〕20号
广化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村):
出生婴儿性别比,直接影响着婚姻、家庭的形态和结构,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性别比失调将给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后果。为了进一步做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性别比数值超于正常范围,结合本街道实际,现根据温鹿政发〔2003〕66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特制定进一步做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宣传与贯彻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职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点查处对非法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案件,消除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各个薄弱环节,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内,推进本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实现稳定的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发动群众参与。
1、进一步宣传《人口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治理的自觉性,增强维护正常比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标语、宣传窗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和失调的危害性。
3、各社区(村)、妇联、卫生、计生及辖区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各种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良好风尚,淡化养化防老的旧观念,扫除传宗接代等封建迷信思想,培养“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代人”的新思想,新境界,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制定和完善有利提高妇女地位的政策措施
1、居(村)要积极组织、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参与职业技术培训和劳动就业,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2、各社会团体和村民委员会与农村基层组织要制定并兑现对女儿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帮扶女儿户家庭勤劳致富。
(三)大力推进农村养老和社会保障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1、各村要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兴办各类老年福利事业,使农村逐步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2、抓紧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加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困难的女儿户家庭帮扶力度。
(四)建立和严格执行监管制度
1、依法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怀孕计生政策,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夫妇,原生育安排失效,并不再安排生育。
2、实行奖励举报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举报利用超声波技术等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街道给予适当奖励。
(五)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犯罪行为。
1、本街道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加强孕情监测工作,实行信息通报到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排查清底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追究制度,解决出生女婴瞒报、漏报问题。
2、要严格管理计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进行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全面落实孕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先拟后孕制度,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打击非法利用B超鉴定性别或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对非法利用B超鉴定性别的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工作方法
1、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体制意识,全民动员,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治理。
2、调查摸底。组织专门力量专题调查,掌握情况对重点案例做好查治准备工作。
3、重点治理,积极配合各部门,重点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擅自引流产、弃婴、溺婴,非法领养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章立制。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治本的根本措施来抓加强管理、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专项治理活动,本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员由计生科工作人员和街道中层干部组成。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