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广办〔2004〕15号
关于在计划生育协会系统开展创建“百、千、万”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居(村)计生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计划生育协会会议精神,探索新时期计生协工作新思路,进一步加强基层协会建设,真正发挥协会作用,根据温鹿计生领[2004]2号精神(“百、千、万”工程就是全市范围内创建100个街道、乡(镇)精品协会,1000个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居(村),10000个优秀会员),为了参与全市计生协会系统创建活动,“百、千、万”工程已纳入区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请各居(村)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狠抓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综合改革为先导,以创建优质服务县(市、区)洽动为载体,以居(村)民自治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创新、特色、求实”六个字,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努力把全街道60—80%的协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协调、发挥作用、活动正常、服务优良、示范带头、群众满意”的协会,60%的会员能模范实行计划生育,热心协会工作,会宣传、会服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标准要求:
l、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标准:(1)居(村)支部和居(村)班子坚强富有战斗力;(2)居(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保证协会活动正常开展;(3)居(村)协会组织健全,有一名热心计生工作的会长或秘书长,落实报酬。有一支精干的会员队伍,结构合理,会宣传、会服务;(4)居(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有计生内容、优惠政策和利益导向措施,经村民大会通过,群众知晓;(5)有会员活动室;(6)无违反生育政策。
3、优秀会员标准:(1)会龄一年以上,自觉缴纳会费; (2)本人、直系亲属及联系户无违反计生政策;(3)热心协会工作,会宣传、会服务;(4)团结群众,联系群众,勤劳致富,有威信;(5)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计生工作。
四、评估验收办法:
1、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由居(村)协会申报,街道按照居(村)民自治标准进行审核初验后,报区计生协对其评估验收后,市计生协备案。
2、优秀会员评选办法:优秀会员由各居(村)协会提名,街道协会审核,区计生协会批准后,报市计生协备案。
五、表彰办法:
1、经验收为计生居(村) 民自治达标居(村)、优秀会员由区计生局、计生协给予表彰。
2、计生居(村)民自治达标居(村)每年评选一次,连续三年获得计生居(村)民自治达标居(村),由区授予“计生居(村)民自治示范居(村)”称号。工作滑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第二年取消称号。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