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广办〔2003〕47号
关于成立广化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科室:
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外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成立广化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黄克敌
副主任:徐金榜 (综治副书记)
吴雷雨 (党群副书记)
顾武军 (经济副主任)
金爱道 (市容副主任)
戴迪聪 (计生、民政副主任)
潘龙华 (组宣委员)
吴锦昌 (人大联络员)
成 员:潘小雷 (办公室)
颜小海 (综治办)
盛 琳 (政工科、妇联)
徐晓旭 (政务科)
麻粱红 (经济科)
沈少少 (计生办)
翁道德 (市容科)
王少华 (工会、关工委)
杨一燕 (团工委)
夏微微 (司法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工委,由杨一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微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