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5〕4号)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关于调整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通知》(安组委字〔200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鹿城区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鹿城区委宣传部 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鹿城区总工会
共青团鹿城区委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鹿城区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主题,全面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打造“平安鹿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区今年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二、活动主题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鹿城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制定活动方案,建立活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宣传资料与发放宣传品。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