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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广办〔2006〕10号
关于印发《2006年度广化街道计划生育基础(重点)工作竞赛暨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村):
为贯彻温鹿计生领[2006]2号文件精神,根据本街道实际,确保街道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工作有关指标的完成。现将《2006年度广化街道计划生育基础(重点)工作竞赛暨奖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06年度广化街道计划生育基础(重点)工作竞赛相关指标任务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抄:区计生局
2006年度广化街道计划生育基础(重点)
工作竞赛暨奖惩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对各社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促进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相关指标任务,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重点)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活动对象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二、竞赛活动的主要方式
自3月份起,根据社区、村的计划生育基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3月份)进行计分,并对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及积分情况实行“每周一统计,两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序一奖惩”。即对社区、村的工作进度每周进行一次汇总统计,每两周进行一次公开通报,每月末按标准计分并按分数高低进行一次排序,同时根据排序情况兑现有关奖惩规定。
三、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区下达的计划生育重点指标、任务,结合社区、村实际情况,将全街道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作为竞赛内容。具体项目及计分标准如下(数据统计按累计数计算,不包括流动 人口数据):
1、新婚信息掌握情况(基本分10分)
街道下达新婚信息掌握的指导数,根据社区、村完成指导数的比例,以当月街道平均完成值为参照,当月掌握率低于街道平均值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但已达到85%的不扣分;掌握率高于街道平均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5分,但上报信息超出街道下达任务数的不加分。
2、怀孕、出生信息掌握情况(基本分10分)
街道下达人口计划指导数,根据社区、村上报的怀孕、出生信息占人口计划的比例,以当月街道平均完成值为参照,当月信息掌握率低于街道平均值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但已达到8 5%的不扣分;掌握率高于街道平均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1分,但上报信息超出街道下达人口计划指导数的不加分。
3、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基本分10分)
街道下达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任务数(包括结扎、放环、皮埋),根据社区、村完成任务数的比例,以当月街道平均完成 值为参照,完成率低于街道平均值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但已达到85%的不扣分;完成率高于街道平均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1分。结扎l例外加0.5分并奖30元。超出下达任务数的,每增加1例加0.5分奖20元。
4、人流、引产手术落实情况(基本分1 0分)
每落实一例人流加0.1分奖10元,每落实一例引产加1分同时奖50元。
5、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情况
为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调动各社区、村的力量,更好完成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数及兑现率指标,根据本街道实际,本次征收不下达任务数;不局限于本社区、村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兑现,具体奖励办法另发文。
四、竞赛活动的奖惩措施
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月根据竞赛排序情况实行奖惩。
(一)对当月积分列街道前三名的社区、村(街道在区竞赛中得前六名的条件下)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予以:800、元500元、300元奖励;对连续两个月积分列前三名的社区、村或本年度3次以上积分列前三名的社区、村,在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外加4分。
(二)对当月积分列街道最后两名的社区、村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积分列最后两名的社区、村或本年度3次以上积分列当月后两名的社区、村,在本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倒扣4分;对连续3个月积分列最后两名或本年度4次以上积分列当月最后两名的社区、村,除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倒扣5分外;由街道分片负责该社区、村计生人员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做出书面说明。
(三)对当月积分排名比上一月前移五位以上的社区、村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500元奖励(此项奖励不与前三名 奖励同时享受)。
(四)各社区、村在开展竞赛活动和上报进度时必须求真 务实,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竞赛中,街道人口计生科将结合平时的入户走访、报表、月报告单、WIS系统、台帐等进行抽查。如发现一例虚报的,倒扣3分;累计虚报3例的,除倒扣分数外,还要通报批评一次;累计虚报5例的,除倒扣分数和通报批评外,由街道纪委对该社区、村主任进行一次诫勉谈话。
竞赛活动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街道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及计生科要严格按规定实行计分和奖惩,有关工作进度每两周公布一次、每月排序及奖惩情况在计生例会上公开。同时为加强责任意识,稳定计生队伍,对从事社区计生工作员每人每月补贴30元,社区主任每月补贴20元。
本办法由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