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胡爱平(等)委员:
你在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急需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的提案》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问题。
5月25日,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 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制,采取选聘和招聘两种方式。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符合条件的一般选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社区工作需要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了有利于工作,应优先招聘本街道辖区人员。
二、社区干部工作减负问题。
区委、区政府在《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鹿委发[2006]5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一、落实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将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街道、社区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对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可按规定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经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委托社区组织承担。二、统一台帐管理。以创建星级文明社区台帐为蓝本,将社区各项工作和活动(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基本的公共数据)以记事的方式录入电脑,形成一套综合的数字化台帐。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要求社区另立台帐,上级有要求确需另立台帐的,要向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申报审批”。但有些部门没有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针对现状,我们将召开区城市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给予协调落实。
三、社区干部工资福利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