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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广办〔2007〕20号
广化辖区划龙舟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应急预案
为了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切实贯彻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的通告》和市政府[2007] 3号精神,加强对辖区民间划龙舟活动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健康、文明、有序地开展,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广化辖区民间划龙舟活动事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辖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的组织管理,街道成立 广化辖区划龙舟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书记陈国光担任组长,街道副主任顾武军、派出所所长周小侠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颜小海、仇春兰、吴灏,胡人昱、温碧、蔡建新、李永兴、方晓敏、陈小珍、谢爱妹、胡西津等人组成。下设应急管理组、安全保卫组、后勤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三、职责分工
1、协调工作小组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民间划龙舟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社区、村干部、划龙舟负责人学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的通告》和市政府[2007]3号文件,与划龙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划龙舟活动期间的应急预案和相应对策。
2、应急管理组职责。应急管理组主要由街道综治办人员组成,具体由顾武军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划龙舟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落实,掌握各社区(村)划龙舟活动期间的信息动态情况,及时上请下达,落实应急预案,负责水上安全,协助公安、海事、体育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安全保卫组职责。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干警、协警、 街道科室、沿水域的社区(村)干部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具体由周小侠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指定水域的两岸安全设施的检查,设立禁戒线、警示标志,并维护划龙舟期间的治安秩序,确保观看群众的安全,严厉打击划龙舟活动期间的各类违法分子。
4、后勤救护组职责。救护组由办公室、政务科人员、社区、村干部组成,具体由胡谦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参赛人员应急救护、观光群众的伤情救治等工作,及时掌握龙舟适航状况,落实救生器材配备。
5、事故调查组职责。由综治办、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由林云飞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纠纷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进入现场勘察、取证、开展突发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措施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责任。一是开好二个会,要召开社区(村)龙舟负责人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明确职责。二是利用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有关单位管理职责、民间划龙舟队负责人的责任、举行划龙舟活动的有关申报程序及活动明令禁止的行为。防止在举行划龙舟活动期间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安定、宣扬村建迷信、强行摊派敛财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管理力度,落实责任。街道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的通告》,精心组织管理,落实好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要与辖区内民间龙舟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龙舟在下水前须经造船技师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龙舟不得下水。同时划龙舟负责人要做好沿水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和做好危桥、堤岸的警示牌工作,并落实保安人员。在划龙舟活动期间,要做到定时定位,落实责任制,并把广化水域安全保卫划为二个安全保卫责任区,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3、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活动安全。街道要组织人力、物力,协助区公安、海事、体育等部门加强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街道对辖区内的龙舟统一编号,制作号码牌,并确定村(居)干部一人以上随船管理。
4、严格把握时间,明确禁期。在(2007年6月14日)之前绝对禁止举行划龙舟活动。
5、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在划龙舟期间,街道要制定应急预案与对策,责任落实,人员到位,一旦发生划龙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并及时向街道协调工作组报告。同时将现场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街道协调工作组根据掌握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事故调查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工作。
6、做好台帐整理,建档上报。街道综治办要负责将辖区划龙舟申报的全部资料编排号码,整理归档,并上报市、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