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司法所:
为检验一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司法所2007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2007年度鹿城区基层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见温鹿司〔2007〕10号文件)
二、考核检查:考核检查分3组进行(具体分组名单见附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听取意见和建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所汇报今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然后根据自查打分情况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涉及的相关工作台帐进行查阅,并听取街道(乡镇)相关领导、社区(村)干部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时间:12月18日-12月19日(各司法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考核要求:各司法所要根据《2007年度鹿城区基层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的要求,逐项对照,整理好台帐,做好自查打分和具体说明,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思路,接受考核。
附:2007年度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安排表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