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鹿城区财政局2004年度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收支平衡。(10分)
1、及时、准确编制、执行财政总预算和区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办理财政总决算和区本级财政决算及其他相关决算,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2004年鹿城区财政总收入为186004万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通过预算任务的103.11%,同比增长9.29%,保证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
2、加强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保单位,行事单位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2004年我们把需要与可能紧紧联系起来,重点保刚性支出、压弹性支出,堵不合理支出,认真做好预算资金拨付、核算、国库资金测算及调度等日常工作,根据预算和单位用款计划,结合资金入库情况,测算并合理调度资金,保证用款单位的资金正常、及时到位。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调整支出标准,确定分配方案,在预算安排中充分体现“保吃饭、促建设”的财政方针。依法确保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工程造价管理及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支出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各重点工程指挥部的财务监督管理,采用提前申报用款计划、批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3、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及决算工作;
2004年我们继续组织和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收纳管理。试行部门预算,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反映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状况,尚未实行部门预算的,要编制综合预算,提高各部门支出的透明度。同时根据核定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及时核拨经费。
4、积极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充实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2004年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实行零基预算的基础上,着手做好深化、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在去年对教育、卫生、民政等5个部门实行部门预算细编工作基础上,增加了公检法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局所辖部门及城建系统等25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细编工作,进一步做到了用款单位预算内外综合考虑。细化了预算项目,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资金统一编制到资金使用部门,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使年度预算指标细化到具体的支出单位、支出项目,使人员经费核定到个人,公用经费确定标准和定额,专项经费编制到具体项目,严格规范经费支出范围和定员定额标准,从制度上保证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5、努力筹措资金,保证区重点工程建设支出,推进“创建文明城市”进程。
为保证我区各重要工程建设需要,我们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正确使用金融调节手段,认真做好筹融资工作,通过拍卖土地和用地收入及通过增加资本金、定向借款等方式较好解决了融资困难。2004年共举债37000万元,办理的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50673万元,有力地保证了中国鞋都、西进城口改建、特色园区、渔藤公路、戍浦江大闸工程的正常建设保证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7分)
1、加强财政收支检查,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4年切实贯彻《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使收支两条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强化票款分离工作。我们根据收缴分离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做好各单位的票款分离工作,简化缴费程序,实现执收执罚部门与财政、代理银行联网,使收费管理、票据管理、资金收缴情况纳入系统的网络管理,实现财政、银行、执收单位三方收费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进一步完善票据管理办法,统一票据购领证,归并票据种类,就票据的购领和结报、核销和稽查做出具体规定、严格规范单位票据的使用;建立单位票据管理档案,健全票据监管机制、巩固、完善票据核销和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相结合,票据使用与收费稽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充分利用票据手段、加强单位预算外资金和收费情况的监管。三是健全财政专户的管理,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核算管理和收入监缴监督,定期对财政专户内的资金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及时掌握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动态。
2、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财政内部监管;
围绕财政收支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6月份开始对全区创建精品社区的十二个街道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区5个二级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9月份配合纪委对教育、卫生、公安部门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取消违规账户3个,上缴截留卫生发展基金345748.90元,没收乱收费61070元, 并将江心门票收入696626.60元上缴财政专户。认真开展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规范管理工作,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及相关工作,明确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开户程序、开户条件、档案管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审计部门进行的同级财政审计和专项资金项目审计,并认真进行整改和规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全区范围的党政机关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工作,清查单位(含二级单位)共175个,清退资金9.5万。同时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启动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涉及区环保局、区检察院、司法局、区法院等11个部门,共收缴仿制服装392件,收回制式标志323套,统一着装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资金的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