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州市东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改变新厂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悉,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丹东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调整后的你公司新厂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号031207),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沿江工业用地。
二、建设规模:
1、总用地面积7800.96㎡,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660.16㎡。
2、总建筑面积8892.3㎡,其中1#车间1144.38㎡,2#车间
5301.46㎡,办公楼及餐厅2404.64㎡,配电室28.8㎡,值班室13.74㎡。
三、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