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
你公司要求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悉,根据有关批文,我局组织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附后)对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编制的你公司新厂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号SSHJ-0509)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为温州市(鹿城)轻工特色园区。
二、建设规模:
1、总用地面积7724㎡,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986.88㎡。
2、总建筑面积13058.52㎡,其中生产车间10303.32㎡,仓库475.2㎡,办公楼115.2㎡,宿舍1845.6㎡,食堂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