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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2007年
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预备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7〕12 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市法制办拟于11月举办全市第十六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考试对象
各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岗工作人员,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参加培训并考试;2006年已经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和缺考的直接参加补考。
二、 培训、考试内容
省政府法制办编写的新版《行政执法教程》为培训统一教材,结合《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大纲》进行培训。
三、 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题型有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改错题、简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四、 组织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于11月3日前将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名单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行政中心4号楼206室,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88030282,),人员名单请按附表形式,发电子邮件至fzb@lucheng.gov.cn或传真(88030282)。
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温州市第十六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温州市第十六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备注 |
注:参加补考的人员请在备注栏上注明 |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