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蒲鞋市办〔2007〕36号
蒲鞋市街道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府有关对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的生产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根据区府办转发的《鹿城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7〕126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小作坊为整治重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辖区小作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企业主和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进一步规范。
三、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相关台帐资料;
(二)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21日至9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1日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集中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通过排查和举报相结合,全面开展大排查。对事故隐患严重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别报区安监局或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情况上报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成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刘世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云杰(派出所副所长)、应金存(蒲鞋市街道工商所副所长)、朱歆炜(黎明工商所副所长),成员由杨荻荻、林兰芝、郑晓青、吴如春、施晓梅、傅天锡组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要把这次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年”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2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