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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蒲鞋市办〔2007〕12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
为巩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成果,建设“和谐鹿城”,根据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出租房和暂住人口“情况明、底数清、控得住、管得严”为总目标,要求到2007年底实现出租房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暂住人口资料准确率达85%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和备案率达90%以上;居住出租房发案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80%以上。
二、工作步骤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7日至6月30日)。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出租方、承租方和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窗、广播等宣传手段,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努力使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普查登记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由街道统一部署,各社区结合各自居住出租房特点,在去年的整治工作基础上,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07〕78号文件精神,再次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居不漏户、户不漏人”,认真做好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信息采集和变更登记工作,并督促出租房户主及时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排查摸底后,要逐级对辖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制订管理规定和建立长效机制打好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6日)。经常性组织开展出租房清理清查活动,切实加强治安、消防防范工作。大力查处违章建筑,清查严重隐患场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些可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出租房,应要求其即整即改;对存在较大隐患、即整即改有困难的出租房,街道将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督查,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难以整改的或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出租房,应责令其停止租赁。
(四)考核验收阶段(8月17日至10月31日)。全面整治结束后,街道将逐户开展检查验收,并发放整改合格牌;对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社区,且整治工作出色的,街道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整改合格率低于80%或在整治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
(五)迎接区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建设“和谐鹿城”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社区主任工作责任制、成立由社区主任、社区民警、协警、综治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出租方、承租方和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深入到流动务工人员和出租房较多的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宣传窗、广播等宣传手段,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努力使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多种措施落实整改。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力量开展整改,对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要采取发放整改通知书、张贴黄牌警告、给予断水断电、责令停止租赁等措施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派出所、房管、工商、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开展专项整治。
(五)加强信息反馈通报。搞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反馈制度,是做好居住出租房整治的重要保证,各社区要及时上报居住出租房整治相关情况,其中《蒲鞋市街道居住出租房隐患整改进度表》于每星期一报街道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电话:88112260,传真:88311860,联系人:杨灵江),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街道出租房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上报的数据务必全面、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六)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要建立以民警、居(村)干部为骨干、协警人员参与管理的出租房管理队伍,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同时要加强队伍管理和人员培训。二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经常查、反复查、不定期检查等手段,使居住出租房的日常管理步入经常化。今后凡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的,街道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发现未登记在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未经登记的居住出租房多次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1、蒲鞋市街道居住出租房隐患整改进度表
2、居住出租房整治花名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