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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蒲鞋市办〔2007〕8号
鹿城区蒲鞋市街道2007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区政府关于平安和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于2007年在蒲鞋市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区委建设“平安鹿城”、“法治鹿城”的战略部署,以认真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为重点,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依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使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到2007年底,本辖区工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力争零增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率达85%以上;全员安全培训继续深化,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安全培训率达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率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完成)。街道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采取日常检查和开展集中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街道对各社区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三)考核总结阶段(11月30日)。街道安监中队分别于6月、10月份专门组织力量对各社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数。各社区要在11月30日前向街道安监中队报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重点
执法活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今年的执法活动要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为重点。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执法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培训等监督执法。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监督从业单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特种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为定点单位生产;监督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监督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储存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执法重点是:相关手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机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施工人员是否违章操作等行为。
对特种设备的执法重点:主要是企业生产用的起重升降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年检等相关手续,坚决取缔土制特种设备。
五、工作措施
(一)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蒲鞋市街道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对存在违章违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二)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台”。联合区安监局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曝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三)实行死亡事故单位挂牌和停产整顿措施。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悬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牌”。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络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有报必查”的工作机制,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五)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在前几年实施安全生产“千十百万”全员培训工程的基础上,抓质量、抓深化、抓查漏补缺和再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是2007年安全生产的一项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加强对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领导与组织协调,蒲鞋市街道成立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谢成龙为组长,季洪杰、高静为副组长,辖区各部门负责人、驻居干部、居委会主任及安监中队全体人员为成员。各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社区主任要亲自过问,安全专管员具体负责落实。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各社区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要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定人、责任到人。辖区公安、交通、规划、建设、教育、卫生、农业、国土资源、房管、工商、质监、电业、消防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队伍。推进事故隐患治理、全员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三大工程”,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培训,规范行为。一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二要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对执法资格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操作规范,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四要坚持文明执法。要坚持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都要使用文明用语,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做到行政处罚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与从轻处罚相结合,树立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一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二要开展行政执法评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行政执法对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交流工作经验,推荐规范性的案卷范例,供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参照,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执法水平。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街道安监中队要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以及越权处罚等行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交流信息,合力推进。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中,各社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每月向街道安监中队上报《鹿城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报街道安监中队进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