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工商[2004]37 号
关于印发《商品质量准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科(室、分局、大队):
为了贯彻温州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商场、超市全面实施商品质量准入工程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深入开展商品质量准入工程建设,认真履行商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的职责,现将《商品质量准入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具体实施中如有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请及时报送经检科。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商品质量准入工程实施方案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为了贯彻温州市工商局关于商品质量准入工程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商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的职责,严格执行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提升商品质量管理水平,为消费者创造优良的消费环境,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工程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入范围
(一)创建单位:全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超市、商场;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二)商品范围:目前将商品质量安全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十类商品列入创建范围,即食品(包括鲜活农产品)、饮料(包括酒)、药品、保健品、烟草、化妆品、洗涤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服装。其他商品将根据市局的决定再做具体布置。
二、创建要求
(一)工商部门的工作:
1、增强行政服务意识,积极开展走访活动,帮助、指导和督促创建单位开展商品质量准入工程的各项工作。每个工商所都要落实商品质量准入工程的各项工作,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企业联络员,保持与创建单位的联系,帮助企业订立各项创建制度、建立各种档案和台帐,及时将创建的工作要求传达到企业,并及时反馈企业的创建情况、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工商巡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检查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商品,防止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和不明来源的商品进入市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督促企业实施商品进货索证和备案制度的落实,检查企业商品质量管理档案执行情况。
3、发挥工商监管职能,实施商品质量管理,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工作。工商部门要对在销商品开展不同形式的商品质量抽查活动,特别是对质量管理档案建立不齐全的商品重点进行抽查。对于经检测不合格的商品、违规进入市场的商品、涉嫌不合格商品,以及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商品,或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要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与此同时启动办案互动机制,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者进行全面追查。
4、加强舆论监督,及时通报商品质量状况,营造商品质量准入工程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通报商品质量状况,将抽检不合格的商品、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商品、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等状况予以曝光,促使质量状况严重的商品彻底退出温州市场;将质量优良的商品和售后服务工作优良的单位进行宣传,不断提升商品和企业的知名度。
(二)创建单位的工作
1、订立相关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参加创建的单位必须制定实施商品准入工程各项制度,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企业应当建立的制度包括:索证制度、商品入库制度、商品销售登记制度、商品质量验收制度、商品质量抽查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