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科学、有序、及时做好防汛抗台指挥工作,根据鹿城区防汛预案和市建设局防汛抗台预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一、防御安全和重点
㈠防御要求:防汛抗台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工程防御标准内的洪水(台风),要求在建建筑工程不倒塌、不死人;发生超过工程防御标准的洪水(台风),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㈡防御重点: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程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标准强度的工程部位、基坑、地下室、高层建筑及临时建筑、建筑工地的施工用电、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等。
二、工作程序
根据市区防汛工程现状,原则上确定十年一遇潮位作为防洪标准。我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汛指挥部通报的汛情,确定本次防范的标准。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按照标准内防御预案进行;重大汛情按照超标准防御预案进行。
㈠标准内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1、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发生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局属各单位按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工作。
2、防汛抗台指挥。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并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行使对区管在建建筑工程防汛抗台指挥权;根据有关规定,局领导小组有权在本局系统内调用人员、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下属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㈡超标准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1、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发生重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布置。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需求,分级组织实施。同时启动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统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决策指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潘长华为组长。主要职责是:①传达市、区防汛抗台指挥部的紧急防御通知;②决定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③决定调派抢险队伍、救灾物资;④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