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市建设局温建建〔2007〕31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区承担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本市及外地进温监理单位。
二、检查重点: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及职业能力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人员的任职手续、到位在岗、岗位变更是否符合规定。
2、需旁站监理的施工过程是否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旁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