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教〔2007〕71号
鹿城区教育局关于表彰2007年德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区教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温鹿教〔2007〕31号)文件的精神,今年6月以来,各校推荐上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经研究,决定授予温州市广场路小学等9所学校“鹿城区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肖进等33位教师“鹿城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授予潘素梅等33位教师“鹿城区优秀德育课教师”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2007年鹿城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温州市广场路小学 | 温州市墨池小学 | 温州市白鹿外国语学校 |
温州市建设小学 | 温州市百里路小学 | 温州市藤桥中学 |
温州市仰义二小 | 温州市南浦小学 | 温州市第十七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