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蒲鞋市办[2004]04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大检查的
通 知
各社区、村:
根据省、市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温鹿政办[2004]18号通知要求,为认真吸取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和浙江省海宁市两起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经街道办事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部位
1、庙宇、教堂等宗教场所特别是非法聚集的封建迷信场所;
2、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酒吧、咖啡馆、茶楼等公众聚集场所;
3、企业“三合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场所;
4、人员聚集较多的出承租房屋;
5、学校安全管理及学生春游等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二、 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的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安全状况;
2、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4、对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三、 检查的时间
排查的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0日。
四、 工作要求
1、各社区、村必须高度重视此次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并向街道综治委报告。区委、区政府将于2月20日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检查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疏漏、并造成重大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检查结束后,各社区、村要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并于2月29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予街道综治委。
附件:《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