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单位总部经济园二期C区工程要求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悉。根据市府办1953号批件精神及规划局规划总平方案批复要求,为加快总部经济园二期的建设步伐,我局组织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附后)对温州市大地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鹿城)总部经济园二期C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号07-110)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为温州中国鞋都三期。
二、建设规模:
1、总用地面积16953㎡,其中建筑占地面积4851.7㎡。
2、总建筑面积29840.6㎡。其中营销中心14915.6㎡,展示中心14925㎡。另地下室8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