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蒲鞋市办〔2004〕3号
蒲鞋市街道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
应 急 预 案
禽流感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家禽和野禽)传染病。根据禽流感病毒致病性和毒力的不同,可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和无致病性禽流感,这次国际上爆发的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具有较强的致病性和传染性。它的传播途径有病禽和健康禽的直接接触和病毒污染物间接接触两种,国家已明确将其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控制和管理。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已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蒲鞋市街道地处城区中心,经济较为发达,人口众多,家养飞禽、圈养家禽的居民有一百多户,存在着疫情输入和流行的严重威胁,防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禽流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前的预备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专业指导组织。
街道主要领导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街道建立以吴晓贵主任任组长,市容园林、综治、政工、社政、计生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我街道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研究制定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应对方案;组织、调配防治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源;协调具体措施及应对方案;组织、调配防治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源;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加,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二)制定防治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各社区、村、驻街道有关单位根据街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预案,落实预案各项防治措施,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能够及时、规范、有序地进行。要建立和完善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街道的应急处置网络。
建立和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监测与预警系统。有关单位对饲养家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全面开展家禽免疫注射,并建立免疫档案,推行标识制度。对从市外调入的家禽及产品实行准调制度。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与调出地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联防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禽类及产品,并加强调入的家禽及产品的检疫监督。各家禽(冷冻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必须加强家禽及产品的进场管理,市外、省外调入的家禽及产品必须凭《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载车辆消毒证明》和《浙江省动物(产品)准运证》方可进场交易,本市生产的家禽及产品须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场交易或直销。
(三)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物资储备。
卫生院要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使医疗卫生人员及时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疫情监测报告业务技术,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现场预防控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高致病性禽流感社区防护措施、临床诊断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程序、消毒措施、各种污染对象消毒方法、社区综合性预防措施等。
加强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储备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等,保证控制疫情所必需的物资供应。
(四)积极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及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心,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所采取的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宣传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正确引导广大居民的防治观念,教育群众养成基本的、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少疾病发生。一旦患病,及时就医。同时,街道卫生院建立24小时防治非典值班制度并设立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88322412。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的处理
(一)疫情的确认的报告
预案规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按如下程序进行:接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家禽异常情况的反映后,立即报告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由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出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诊断,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发病的时间、地点、范围、发病及同群数量,发病点3公里内农户数、人口数、养禽户数和家禽存栏数;疫病发生的原因;发病家禽的免疫、监测和检疫情况。初步诊断不能排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立即报告上级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派出专家会诊;仍不能排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立即报告省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畜牧管理局派出专家到场,进行确诊。
(二)疫情的控制与扑灭
当接到可能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报告,对疫病发生点进行封锁,严禁家禽、车辆的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特殊情况下车辆出入时,须经所在县、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经检查消毒后,方可出入;人员进出须严格消毒;封锁措施由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及有关单位实施;疫病发生点内所有的病禽及同群禽(产品),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二)防止人间感染
各级卫生部门成立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小组,下设防治技术指导组、救治专家组等。开展人间禽流感监测工作,原有的温州市级非典监测哨点医院、各县(区)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单位,县级非典监测哨点医院以及家禽规模养殖重点乡(镇)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作为人间禽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各县(区)疾控中心对已确定的疑似或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养殖场职工和周围人群进行主动监测。人间禽流感疑似病例由温州市卫生局技术指导组诊断,并报告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组织人间禽流感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人间禽流感病例须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诊断,由卫生部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确认。
一旦发现人间禽流感疫情(包括疑似疫情),卫生防疫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杀人员的个人防护,及时做好疫点的全面消毒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7天(时间从与病人、病禽或其他禽流感疫源末次接触之日起算),必要时予以抗病毒预防服药。一旦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时,立即转送呼吸道疾病门诊进行隔离诊治。
(三)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疫情发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及程序进行报告,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尽快核实后,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卫生院应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的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态。同时,全街道建立临时疫情报告制度,即疑似病例报告或零报告等日报制度。
我街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公布,应由上级卫生部门同意,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疫情。
二OO四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