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府法发〔200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24条之规定,现将区发展计划局起草的《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转交给你们,请认真讨论研究,填写《鹿城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04年7月28日前反馈给鹿城区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88280410,电子邮件:fzb@lucheng.gov.cn)。
附:鹿城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城乡建设 管理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4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