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发〔2007〕33号
关于对鹿城区民办小学进行年度评审的
通 知
各学区,各民办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小学的办学行为,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于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8月5日对民办小学进行年度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鹿城区教育局批准成立和筹办的民办小学。
二、评审内容
本次评审重点是各小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诚信办学、办学条件、校园安全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配备、学生工作、办学质量(详见《鹿城区民办小学评审标准》)。
三、评审估方式
⑴学校自评(7月5日---7月15日):各民办小学都要按照评审标准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准备相应的备查资料,包括学校管理制度、教师资格证书、课程设置表、各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测试卷、班主任手册、财务报表、学籍档案、学生活动资料等。
⑵材料审查:(7月15日---7月16日)各中小学将自查报告、登记表、自评表送交区教育局普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