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关于举办2007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7〕4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第十一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用两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精神,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07〕8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决定,举办2007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2002年及以前年度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目前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去年已培训,但考试不合格或缺考的,可以参加补考)。省政府法制办对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换发行政执法证。
二、培训、考试内容
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证据、行政许可、典型案例实务等。
三、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总体安排,我区培训考试安排在6月21日-23日,培训时间1天半,考试半天。具体时间、地点见《2007年更新知识培训考试安排表》(附件一)。
四、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和自学相结合;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卷面占85分;学员听课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占15分(每学课5分)。
总分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但补考不合格者,不予换证。
五、收费标准
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的185元收取。
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公务员培训必修课学分3分。
请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属各有关单位填好报名表(附件二),于6月8日-12日,到区政府法制办报名,统一办理缴费,领取听课证、准考证和资料等手续(区行政中心4号楼206室,法制办会议室,联系人:黄涛,电话:88030282 ,手机:13868313355)。
请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属各有关单位抓紧派人到区政府法制办,领取发票和资料。
附件:1.2007年更新知识培训考试安排表
2.2007年更新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二○○七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法制 培训 考试 通知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