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科〔2003〕41号
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鹿城区分市场信息采集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网上技术市场对我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鹿城区分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圆满地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开创网上技术市场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凡提供有效的技术难题、技术合同、鹿城区企业详细信息、与网上技术市场相关的宣传报道及推广视频点播系统的,均可获得不等金额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对象:各乡镇街道专管员、企业信息员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 奖励标准
1、企业技术难题:提供的技术难题必须符合要求,奖励金额按拟提供研发经费的一定比例计算,每提供一条者,可获得10~100元不等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