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印发鹿城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

  自2005年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下发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体〔2005〕82号)以来,我区教育、卫生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实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据2006年常规开展查验证工作报告显示:我区实际招生的小学为61所,已开展查验证工作的56所,新生入学4114人,实查验人数为7811人,无证人数544人,已补证人数为337人,需补种人数为1793人,已补种全人数为680人。实际招生托幼机构98所,已开展查验的托幼机构为88家,新生入学3224人,实查验人数有11928人,无证人数268人,已补证人数为195人,需补种人数为932人,已补种全人数为326人。虽然此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面性不足,有些单位未全面开展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尤其是民工子弟学校是薄弱环节;二是合作性欠缺,个别单位配合不主动,互相推诿,工作措施不落实;三是规范性不够,部分单位查验后补证补种工作未及时到位。面对我区在托在校儿童的疫苗相关传染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规范我区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十分必要。为此,特制定《鹿城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鹿城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实 施 方 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浙江省卫生厅和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通知》(浙卫发[2006]3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查验证工作普及率达100%;儿童建证、建卡率分别达100%;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二、职责和分工

  区教育局、卫生局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的领导,共同制定管理制度、培训计划,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定期组织督查考核。

  区教育局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实施查验证工作的管理,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建立和落实查验证责任制及其具体措施;组织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证责任人参加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工作的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对查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及补证、补种工作的管理,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指导措施,开展培训工作,实施补证、补种工作,并组织开展技术评估。

  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查验证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和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承担预防接种查验培训工作,提供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登记、统计和宣传资料,指导辖区内接种单位开展补证、补种的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上报。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查验工作对象及补证补种要求

  (一)查验对象

  1.全区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的儿童。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

  (二)补办接种证

  根据要求,儿童在办理入托、入学的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无《预防接种证》的,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接种证,以掌握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便于对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补接种卡证要求:小于7周岁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给予补办接种证。对已入托、入园、入学儿童,如查到有接种记录,接种单位复印一份儿童接种卡,并盖上接种单位章,交家长备查。对确实未曾建立接种卡证(无免疫史)的儿童,按无免疫史补种疫苗,并建立接种卡证(盖上接种单位章)一份,将补种信息登入接种卡。托幼机构、学校将儿童的接种信息登入《入托入学免疫状况登记表》及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后,将儿童的接种证或接种卡交还家长保管。在儿童升学或转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将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卡出示给相关的学校。

  (三)补种疫苗

  1、免疫方案:对无免疫史的儿童,应安排完成免疫规划疫苗的基础免疫,先后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三种可以同时接种)。卡介苗接种前先做PPD试验,阴性者方可接种(年龄超过1周岁儿童则不需接种)。补种百白破疫苗时,对6周岁以下的儿童接种百白破疫苗三针(3周岁-6周岁儿童可以接种白破二联疫苗两针,间隔1个月)。未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儿童,4周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周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1.5周岁以上的儿童,未完成2次麻疹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2、对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进行相应疫苗的补种。

  3、对接种证已丢失、免疫史无法查清的14岁以下儿童,给予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接种。年龄在7周岁及以下的,再加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及流脑、乙脑疫苗接种。

  4、托幼机构、学校若有较多儿童需要补种,补种儿童在《告家长通知书》上签字同意后,由辖区预防接种人员到学校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若个别儿童需要补种,学校、托幼机构发给《补证补种联系单》,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单带儿童到辖区接种单位完成相关疫苗的补种。

  四、查验工作的实施

  (一)区教育局、卫生局定期组织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培训任务,托幼机构、学校和预防接种单位查验证责任人应当参加培训。

  (二)区教育局规定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发布招生信息时,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并在9月7日前将新入学儿童接种信息录入《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辖区街道、乡镇卫生院。对已全程接种的儿童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未全程接种的儿童应通知家长,督促儿童在12月25日前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补证补种。

  (三)街道、乡镇卫生院在9-12月的27日将《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登记表》(附件2)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和学校收齐需补证补种儿童的接种证后,将补证补种信息填入《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同时将全程接种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接种单位实施补种、补证进行技术指导;在每年查验证工作结束后,汇总本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查验证工作及预防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工作情况,进行技术评估,且将有关资料上报区教育局、卫生局和温州市疾控中心。

  五、报表的汇总上报           

  (1) 托幼机构、学校填写《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2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和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

  (2)街道、乡镇卫生院填写《乡镇(街道)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和工作总结一起于次年的1月5日前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月15日前将《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工作总结报区教育局、卫生局,同时报温州市疾控中心;

  六、督导检查

  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区教育局、卫生局将定期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托幼机构、学校实施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托幼机构、学校和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及培训情况,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等;街道、乡镇卫生院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证工作,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等。

  附件:1.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

  2.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登记表

  3.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4.乡(镇、街道)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5.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6.补证补种联系单

  7.告家长通知书


  附件1

    年                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

姓名

出生      日期(公历)

年级班级

是否有证

是否补证

 儿童入学、入托时及补种后免疫状况登记结果

是否全种

是否补种全

备注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疹  疫苗

乙脑疫苗

流脑疫苗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1

2

3

1

2

3

4

 

 

 

 

 

 

 

 

 

 

 

 

 

 

 

 

 

 

 

 

 

 

 

 

 

 

 

 

 

 

 

 

 

 

 

 

 

 

 

 

 

 

 

 

 

 

 

 

 

 

 

 

 

 

 

 

 

 

 

 

 

 

 

 

 

 

 

 

 

 

 

 

 

 

 

 

 

 

 

 

 

 

 

 

 

 

 

 

 

 

 

 

 

 

 

 

 

 

 

 

 

 

 

 

 

 

 

 

 

 

 

 

 

 

 

 

 

 

 

 

 

 

 

 

 

 

 

 

 

 

 

 

 

 

 

 

 

 

 

 

 

 

 

 

 

 

 

 

 

 

 

 

 

 

 

 

 

 

 

 

 

 

 

 

 

 

 

 

 

 

 

 

 

 

 

 

 

 

 

 

 

 

 

 

 

 

 

 

 

 

 

 

 

 

 

 

 

 

 

 

 

 

 

 

 

 

 

 

 

 

 

 

 

 

 

 

 

 

 

 

 

 

 

 

 

 

 

 

 

 

 

 

 

 

 

 

 

 

 

 

 

 

 

 

 

 

 

 

 

 

 

 

 

 

 

 

 

 

 

 

 

 

 

 

 

 

 

 

 

 

 

 

 

 

 

 

 

 

 

 

 

 

 

 

 

 

 

 

 

 

 

 

 

 

 

 

 

 

 

 

 

 

 

 

 

 

 

 

 

 

 

 

 

 

 

 

 

 

 

 

 

 

 

 

 

 

 

 

 

 

说明: 1.是否有证: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时是否有接种证。是填“1”,否填“0”;

2.是否补证: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发现无接种证后,是否补办接种证。是填“1”,否填“0”;

       3.免疫状况登记结果:入托入学报到查验时有接种记录,在相应疫苗剂次空格内填“1”;补种的,在相应疫苗剂次空格内打 “△”;

       4.是否全种: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时是否完成全部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是填“1”,否填“0”;

5.是否补种全: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时有疫苗未接种者,是否补种所有未种疫苗剂次。是填“1”,否填“0”,并在备注上注明未补种全的原因;

6.可将需补证补种的儿童登记在班级的最后,便于接种单位查找。

查验人                     查验日期                单位(印章)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458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