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工商[2007]155 号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六个一律”,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打造平安、和谐鹿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制定本“八严”特别规定: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材料审查,对有前置审批条件的,严格进行把关,并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对设立商场(市场)、体育场(馆)、浴室、保健推拿、美容、脚穴按摩、酒吧、茶室、咖啡厅、演艺厅、棋牌室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一律要求提供消防部门的审核审批。
二是严格清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档案。在“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时间,集中精力、人员对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发现前置审批不具备或其他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一律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完成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严厉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在整治期间全面排摸的基础上,严格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责任,对无前置审批、危害公共安全的无照经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对有前置审批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严厉查处。在岁末年初,重点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三次无照经营整治大行动,对无证无照经营形成强大震慑态势,坚决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严把企业年检监管质量关。对全区生产加工型企业和从事娱乐、网吧等行业经营的企业,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接受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培训的,根据安委会函告,暂缓企业年检。对娱乐经营场所、网吧、酒店、电镀制革行业、危险品生产经营行业等在年检期间予以实地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