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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工商[2007]130 号
关于成立鹿城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的通知
为了全面推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积极运用社会力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鹿城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鹿城区农村食品安全建设。根据市局《2007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快速定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和《2007年度鹿城工商分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实施方案》安排,分局决定在鹿城区的行政村建立鹿城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现将鹿城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洪殿街道黎一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彭玲钢;
藤桥镇上埠头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夏建忠;
藤桥镇大塘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谷林茶;
藤桥镇樟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李胜芬;
藤桥镇林山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林勤夫;
藤桥镇南岸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杨少春;
藤桥镇??岸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金波;
蒲鞋市街道巽山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虞建民;
七都镇前沙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杨永森;
七都镇吟州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王晓南;
南郊乡里??村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人:金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