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党字〔2004〕28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教育系统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党总支,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鹿城区教育系统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04年6月25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责任制 考核方案 印发 通知
中共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004年6月25日印发
鹿城区教育系统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
单位(章): 自评部分: 考核得分: 年 月 日
| 栏目 |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考 核 标 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 一、 领导重视16分 | 1 | 坚持做到党支部(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共同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 | 4 | 查阅材料,没有的不给分 (也可查联合支部的计划) | |||
| 2 | 党政领导班子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内容一年要有2次 | 4 | 看会议记录,没有的不给分 | ||||
| 3 | 组织全校老师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文件,党员写出专题学习体会,教师要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写出学习体会 | 5 | 看会议记录,看材料,没有的不给分 | ||||
| 4 | 党支部工作健全。即党员组织活动健全,党支部机构规范,党费征收足额 | 3 | 看书面记录,缺1项扣1分 | ||||
| 二、 领导廉洁自律34分 二、 领导廉洁自律34分 | 5 | 加强通讯工具管理,要求符合各项规定 | 4 | 违反规定的扣4分 | |||
| 6 | 严格控制会议、庆典活动,不发礼品、礼金、礼券、有价礼券 | 3 | 有违反其中一项规定的扣2分 | ||||
| 7 | 未经审批不准擅自组织用公款外出疗养、旅游、组织人员外出开会、听课、考察 | 5 | 违反规定1项扣2分 (查审批手续及报销发票) | ||||
| 8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453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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