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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工作总结及2003年工作基本思路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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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城区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及2003年工作基本思路

                                                        温鹿府法发〔2003〕1号

  2002年,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省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布署,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立足实际、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入世对我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挑战,在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完善行政复议等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全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增强政府法制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法制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区府法制办把抓好机关自身建设,作为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制订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开展“两个年”活动,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针对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理清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思路。三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修改和制订加强机关管理的工作制度。通过向区编委打报告,积极争取给法制办增加人员;抓好办公电脑化,配备了两台电脑,做到人手一台。从而,使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纪律严明、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初步形成,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四是健全全区法制工作网络。我们针对我区区域调整后和法制机构人员频繁变动的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重新健全了全区法制工作的网络,进一步延伸了工作触角。同时加强了对区属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今年先后与区农林水利局、统计局共同开展了《种子法》、《统计法》的执法检查;积极参加区卫生局执法人员培训的业务指导。

  二、适应入世需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布署,新年伊始,我们就把清理规范性文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抓好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学习会、研讨会,分发资料等方式提高全区公务员WTO知识水平,在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WTO协议和我国对外承诺的基础上,研究和讨论我区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与WTO精神的差距,理清了我区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思路。二是严密组织、废立并举。我区成立了区清理规范性文件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还抽调了区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的三位同志专门从事清理工作。3月8日全区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会议后,清理工作在区本级及下属街道、乡镇和部门同时展开。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共清理出各类文件298个,其中区级45个,区属部门、街道、乡镇253个。区属45个文件中,需要废止的26,需要修改的7个,继续有效的11个;区属部门、街道、乡镇的253个文件中,需要废止的229个,需要修改的3个,继续有效的21个。在清理过程中,我们还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及进度进行通报和公布,督促和指导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同时落实了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区科技局、区发展计划局等四个单位对有关文件的合并和重新起草工作。三是长抓不懈,善始善终。85年以来的文件资料数量众多,工作量大,彻底清理难度较大,但如果因工作遗漏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后果又十分严重。为此,我们一方面继续抓清理,对可能遗漏的年份和资料进行再审阅,并通过对继续有效文件的汇编和公布,逐一加以梳理,以确保工作到位。另一方面,我们在下半年还着手对建区以来区政府发文设立的临时机构进行清理,并在清理中注意已停止运行的临时机构遗后问题的处理。同时,我们还把清文工作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协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了我区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一年来共审核区政府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7个,审核区属部门规范性文件8个。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

  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针对历年来遗留下来的疑难积案,我们本着对法律负责和人民负责的精神,通过与当事人接触和调查,摸清情况、掌握事实,逐一作出恰当的处理。对现行复议案件,我们从受理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开始,至复议决定的作出,始终突出“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快审快结,以高效率的服务取信于民,维护了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据统计,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含去年积案3件),其中决定维持的14件,撤销的5件;变更的2件,撤回申请的3件,转送的2件,正在办理的3件;二是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针对今年我区“民告政府”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认真协调诉讼相关人的关系,做好举证、答辩准备,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对各种“民告政府”案件的案情进行分析,找出其特点和规律,总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向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此外,我们还积极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自觉做好政府工作的法制宣传员和服务员。三是注意做好公民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凡群众投诉案件,不论大小都坚持做到有登记、有告知、有回复、有调查、有结果。今年我们对来访的33名群众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采取简便有效的办法,通过与有关方面联系,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处理。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信访工作的结合,使政府法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矛盾“稳压器”的作用。四是注重复议实践适用法律的研究。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精神,针对复议实践中遇到的法制不统一,以及立法与我市我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衔接问题,我们从《宪法》、《立法法》及法学理论层次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及时向上级法制部门提出《关于雇用无<暂住证>人员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和《关于对市设在本区的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申请人复议选择权问题请示》,从而拓宽了视野,活跃了复议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和研究。

  四、继续抓好《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落实,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为切实解决“监督难”的问题,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一年来我们注重做好我区区域调整和机构改革后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能的调整和衔接,以及执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并开始着手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出台的所有行政执法制度进行汇编,积极督促各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已出台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和许可证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专、兼职法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真正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今年我们对全区行政执法证实行微机管理,对全区65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换证培训,对刚出台的《安全生产法》的执法部门颁发了《罚没许可证》。

  五、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努力提高全区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

  我们以《政府法制》为主要阵地,宣传政府法制工作,大力倡导依法行政。在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中,我们在《政府法制》开辟《WTO和鹿城法制建设专刊》,并设立“WTO人人谈”、“动态反映”、“知识讲座”、“清文释疑”、“要文摘编”等小栏目,宣传普及WTO知识,指导规范清文工作。在“信用鹿城”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强化政府法制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水平、建设信用政府的关键来抓,旗帜鲜明地提出: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依法治权而非治事,彻底摒弃法律仅仅治民、治事的意识,确立法律首先治官治权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政府、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能力。同时,我们积极动员区属各单位征订《新法规汇编》等规范性文件。此外,我们结合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对各执行部门和执行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区属各个部门的执法依据和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强调了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立足我区,求真务实,进一步理清2003年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

     2003年我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一)坚持一个指针。就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明确理解、深刻认识党的十六大关于法治的新思想、新概括,与时俱进,致力于解决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刻理解从强调“依法治国”到提出执政党“依法执政”、在强调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同时,提出建设“政治文明”等法治新思想。要充分认识以稳定、程序、秩序为特征的法律制度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关系;法制文明与先进文化的关系;法制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社会效能中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关系等等,从而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党的十六大报告是强调法制最多的一个报告,是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坚定不移的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必将有力推动我区的政府法制工作。

  (二)强化两级建设。就是强化区、区属单位两级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抓好两级建设是政府法制机构的基础工作。一是强“龙头”。解决区本级法制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装备与日益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的尖锐矛盾,千方百计争取领导支持,增加两名事业编制人员。在此基础上,对区法制办的各项职能进行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通过对工作中具体案件的分析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二是强基层。区域调整后,我区各部门和单位法制机构和人员变动频繁,重新构筑我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工作网络已成为做好我区法制工作的“重头戏”。2002年我办已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的通知》,但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2003年将在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加强教育培训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发挥其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作用。

  (三)落实三项职能。简单地说,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可以概括为6个字:协调、监督、服务。搞好协调,必须全面介入政府行政工作,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协调各种矛盾和利益,把政府法制工作的严肃性与现实工作的复杂性结合起来,灵活自如加以处理;抓好监督,必须强化法制权威,公正执法,公平处事,把维护政府威信与有错必纠的精神结合起来,建设信用、为民的透明政府;做好服务,必须端正工作态度,以第一人称的姿态对政府法制的各项工作作出反应,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认真当好政府领导的法制参谋和基层法制工作的服务员。落实好这三项职能,还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协调、监督、服务合三为一,纳入工作的总体计划,通过建立碰头会、汇报会等制度,使三者的信息互享互用,增强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使每个工作人员始终明确“唯谁是问”责任主体。三是定期检查工作效果,虚心听取上级领导和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差距,修正错误,不断改进工作。

  (四)确保四个到位。市法制办设秘书行政处、复议应诉处、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我区法制办虽然没有相应的机构,但相应的工作是大量的。保证四大块的工作落实到位,是体现区法制办作用的关键。2003年我办计划在解决人员编制,明确各块工作责任人的情况下,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全区面上法制工作情况掌握。沟通协调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努力完成法制工作各项任务,要对历年来制订的有关制度进行梳理,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加以重订,不定期刊出《政府法制》,及时反映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秘书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功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复议工作的“刚性”功能。明确复议监督的区域概念,保证申请人选择权的落实。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通过推行全员应诉制,加强临场锻炼,不断提高应诉的技巧和能力。要通过加强复议和应诉工作,把依法行政贯彻到位,把区政府的合法权益维护到位。三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制订和清理。始终明确政策法规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必须依法制订、依法清理,保证出台的文件合法有效,杜绝不良的法律后果。要通过对我区出台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把关,继续清理入世后的法律障碍,避免引起诉讼和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和对象,抓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和执法检查活动,把好《行政执法证》的审查关,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保持我区区域范围行政执法监督的全面有效覆盖。

  二OO三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总结

    报:市法制办,区委办,区府办、区人大、政协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3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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